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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XX学院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0   点击:564   来源:原创   作者:倪佩涛

全院各教研室:

  为加强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实验(训)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建东职业技术学院实验(训)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经讨论决定成立XX学学院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1、组成

  组  长:学院教学院长

  成  员:二级学院实验(训)室负责人、安全员代表组成

  秘  书:教学秘书

  2、工作职责

  (1)对所有实验(训)室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2)负责执行学院关于实验(训)室管理及安全的相关文件;

  (3)指导各实验(训)室的安全管理,与各实验(训)室及分室负责人、实验指导教师签署责任

  (4)定期检查各实验(训)室的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

5)检查实验(训)室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二、学院各实验(训)室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1、各实验(训)中心(室)安全责任人

  XX实训室:XXX

  

  2、工作职责

  (1)负责本实验(训)中心(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落实实验(训)室安全应急预案;

  (3)负责组织落实实验(训)室准入制度的相关考试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具有本实验(训)室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

  (5)负责组织解决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

  (6)组织落实各实验(训)室责任人与学院签署责任

  (8)做好各实训实验(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XX学院     

○二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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