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教研室:
为加强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实验(训)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建东职业技术学院实验(训)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基本原则,经讨论决定成立XX学学院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一、实验(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1、组成
组 长:学院教学院长
成 员:二级学院实验(训)室负责人、安全员代表组成
秘 书:教学秘书
2、工作职责
(1)对所有实验(训)室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2)负责执行学院关于实验(训)室管理及安全的相关文件;
(3)指导各实验(训)室的安全管理,与各实验(训)室及分室负责人、实验指导教师签署责任书;
(4)定期检查各实验(训)室的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
(5)检查各实验(训)室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二、学院各实验(训)室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1、各实验(训)中心(室)安全责任人
XX实训室:XXX
2、工作职责
(1)负责本实验(训)中心(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落实本实验(训)室安全应急预案;
(3)负责组织落实实验(训)室准入制度的相关考试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具有本实验(训)室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
(5)负责组织解决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
(6)组织落实各实验(训)室责任人与学院签署责任书;
(8)做好各实训实验(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XX学院
二○二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