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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院长办公室 | 联系电话:0519- |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决定,按学院领导指示及学院规章制度处理各项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起草学院行政综合性工作报告、规划、决议、总结等;组织拟定有关全院性规章制度,审核以学院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草拟并向全院发布通告、通知、布告。 3、负责全院性行政会议的安排组织工作。 4、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组织完成需由几个部门共同筹办的综合性工作。 5、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公文处理办法,做好学院公文的收发、传递、管理及归档工作。 6、掌管并按制度规定正确使用办公室印章。 7、管理好行政文件打字室、档案室;管理好行政会议室和来宾接待室。 8、做好信访工作和来宾接待工作,发挥好学院的“窗口”作用。 9、做好学院的宣传、人事管理工作、工资考勤工作。 10、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搞好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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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教务处 | 联系电话:0519- |
1、制定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总结教学管理方面的有关经验,研究并提出学院专业设置、课程设置的改进意见供领导参改。 2、制定本处室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学期结束时要做好小结。 3、组织各系拟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大纲),经教务院长批准后执行。 4、编排院历,下发教学任务通知书,协助各系搞好教学进程表,收齐并审核学期授课计划,编排课程表,做好新学期准备工作。 5、每学期制订出教学质量计划,组织教学质量检查,通过听课,学生座谈会、抽查教案及作业试卷等,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汇总材料向院长汇报。 6、组织其中、期末考试及学生补考、重修。做好学期初、中、末工作及毕业班实习工作, 7、根据授课计划,了解教学进度和教学情况;批准调课,负责外聘兼课老师及常定教师外出兼课事宜;对引进教师和新教师的试讲活动。 8、组织全院性教学活动及学生评教活动;协助搞好全院性的学术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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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总务处 | 联系电话:0519- |
1、负责全院设备、器材、家具、物资的购置、保管、调配、供应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各项用房的零星维修安排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院房舍、场地、供用电、给排水的维修管理工作。 4、负责全院供电、供水、供气的管理工作。 5、办好院医务室,做好师生员工的医疗保健、防疫工作,做好全院绿化及环境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宣传组织工作。 6、与院办一块,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创建最安全学校。防火防盗防疾病和杜绝其它方面的不安全事故。 7、负责与物业管理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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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生办公室 | 联系电话:0519-5132710 |
| 招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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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学工处 | 联系电话:0519-5132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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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实训处 | 联系电话:0519-5132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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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图书馆 | 联系电话: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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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电子信息工程系 | 联系电话: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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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外语系 | 联系电话: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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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经贸系 | 联系电话: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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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机电系 | 联系电话: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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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基础部 | 联系电话:0519- |
| 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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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财务科 | 联系电话:0519- |
1、统一组织和管理学院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工作。 2、编制学院年度综合财务计划草案;拟定经费分配草案;统筹安排用款计划,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年度经费预算,努力完成学院教育经费包干任务。 3、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结合学院工作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4、依据会计制度规定,及时记账、算账,进行成本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规范、准确及时编制并上报各项会计报表,统计报表。 5、定期对财务收支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提出措施、建议,供领导参考决策。 6、做好银行存款、现金的收付、结算工作,及时清理债权、债务,保证账款、账实相符。 7、做好固定资产核算、材料核算工作,定期组织财产清查盘点,保护学院财产安全。 8、参与学院经营决策、基本建设、更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核重要经济业务合同或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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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艺术系 | 联系电话:0519 |
| 艺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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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艺术系 | 联系电话:0519 |
| 艺术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