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决定授予我院高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同意我院成立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我院讲师(含实验师)、助教(含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和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推荐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金瑞琪等35位同志组成,其中金瑞琪同志担任主任委员,范永法、吴如漪等2位同志担任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