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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教职工总结及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4   点击:10059   来源:原创   作者:党办

各部门:

根据考核工作安排,为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2021-2022学年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现将本学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考核标准、内容、方法及结果公开。

(2)坚持以德为先。始终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摆在考核首位,严格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3)坚持讲实绩、重实效。在遵守师德师风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注重工作实效与实绩。

二、考核范围及要求

(1)考核对象为学院中层干部、教师、辅导员、招生就业人员、行政管理及工勤人员;

(2)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年度考核者,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第。

三、考核时间

2022年6月13日至6月20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忠于职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不计较个人得失;

(2)能,指专业技术水平与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3)勤,指工作主动性、吃苦耐劳性、劳动纪律性;

(4)绩,指工作负荷、工作质量、工作效率;

(5)廉,指执行廉政规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王志平、孙利兵、韩黎、张涛、桑莉琳;

(2)小组成员:夏海炜、张洁莹、宋昆、马伟荣、赵凡、季艳、徐玲、张丽萍、吴金岑、连春光、仝泽柳、戴霞、石凌栋、屠俊、王艳君;

(3)学年考核工作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事处承担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2、设五个考核工作组:中层干部组、行政及工勤人员组、教师组、辅导员组、招生就业人员组。

3、各考核小组分工:

(1)党委书记王志平负责中层干部考核,负责部门党委办公室;

(2)执行院长孙利兵负责行政人员考核,负责部门院长办公室、人事处;

(3)副院长张涛负责教师考核,负责部门教务处;

(4)副院长桑莉琳负责辅导员考核,负责部门学工处;

(5)副院长韩黎负责招生就业人员考核,负责部门招生处、就业处。

4、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根据本人工作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本人在本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

(2)填写《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学年工作考核表》。工作汇报应客观、真实、简明扼要,字数在1000字左右,“工作实绩”应逐项列出,并实事求是地查摆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工作的努力目标;

(3)人事处向各考核小组出具学年考勤情况;

(4)中层干部依据《中层干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5)行政及工勤人员依据《行政及工勤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6)专职教师及实训人员依据《教师年度考核指标及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7)辅导员依据《辅导员工作考核条例》进行考核;

(8)专职招生人员依据《招生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内勤人员参照行政人员考核;

(9)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小组人员考核数据的采集、统计工作,把考核数据的统计结果、考核等第、个人年度考核表等报人事处。

(10)质量监控部根据学年日常监控情况出具学年考核修改意见;

(11)人事处汇总各考核组结果以及质量监控部考核修改意见,报送党政联席会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及学年考核奖等级。

(12)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小组,并由人事处负责存档。

六、确定考核等第

年度考核等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按考核分数高低排序评定。年度考核优秀者比例一般控制在15%-20%。中层干部组优秀比例为占50%。优秀等级人选的确定要严格按标准、条件,不搞照顾,做到宁缺毋滥。

年度考核结果是聘用、解聘、晋职、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

七、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电话85137031。

人事处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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