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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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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学院招生章程(江苏)

院校名称: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招生代码:1611          

院校性质:省属民办专科普通高校

办学许可证号:3204111000015

录取规则:

1、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录取办法》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考生语种要求:英语。

3、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5、等级要求:专科普通类考生为4C1合格,艺术类考生为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

6、学院所有专业均为兼招类。

7、我院对进档考生,按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对按省政策规定照顾、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成绩顺次录取。

8、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⑴、我院在本省计划招生25个专业,收费标准均为13000/学年。

  ⑵、尊重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果录取时专业不能满足,入学后可做适当调整。

  ⑶、对特困生实行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措施。

 

学院地址: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建东路1    邮 编:213022

招办电话:0519-85132710   85132767  85195928  85195928(传真)

      址:www.{域名已经过期}       电子邮箱:zb@{域名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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