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成绩证明
自学考试毕业生不慎遗失或损坏毕业生登记表,可凭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一楼大厅办公室)办理成绩证明并加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成绩证明专用章。
需考生本人携带原件办理。如考生本人因故不方便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受委托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出示《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办理时间:周二、周四,节假日除外。
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
自学考试毕业生因不慎损坏、遗失毕业证书,一律不再重发毕业证书,但可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
办理流程:
(1)登报(日报)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需提前查询证书编号。
(2)考生在办理毕业证明书时,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登记表以及本人近期的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证件照两张,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一楼大厅办公室)办理并加盖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章和钢印。
需考生本人携带原件办理。如考生本人因故不方便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受委托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出示《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办理时间:周二、周四,节假日除外。
咨询热线:
建议前往省教育考试院前先电话咨询、确认有无工作人员办理,025—83235898、8323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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