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创建和谐校园, 9月16日下午,在综合楼三楼报告厅举行以“学法、用法、守法、护法”为主题的普法讲座。
大会特别邀请了我院法制副院长龚福根高级法官作为主讲人。龚法官曾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刑二庭副庭长、教育处长。200多名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中,龚福根法官首先通过几个案例引起学生的兴趣,深入浅出地向大家阐述法律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其次介绍了法律的起源、本质、特征、职能与作用以及我市青少年学生法制观念的基本状况、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最后阐述怎样学法、守法,做一个“四有”新人。第一:要明确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提高自觉性;第二: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第三:要认真地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积极地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通过本次讲座,进一步增强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学生们了解并掌握面对各种安全隐患,以及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要防微杜渐,坚决杜绝各种不良行为,防止因积小恶而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