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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   点击:551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苏政办发〔2019〕71号),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解决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要求,决定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立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创业需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服务大局、资源共享、融合发展、夯实基础”的原则,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以下简称“线上培训”)。2020年,推荐公布50个以上面向全省的优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出覆盖100个以上职业(工种)的数字培训资源,全年开展10万人次以上的线上培训;到2021年,健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服务工作模式,建立线上培训长效机制,构建线上培训资源充足、线上线下融合衔接、政策支持保障有力、监督管理有序到位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扩大线上培训规模,提高线上培训质量。

二、组织实施

(一)培训对象。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具体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26号,以下简称26号文)执行。

(二)培训主体。企业和培训机构(包括:具备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组织)。

(三)适用范围。企业职工培训、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

(四)培训内容。职业技能培训中可通过线上授课的理论课、实训模拟课等。将职业道德规范、通用职业素质、就业指导、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消防环保和健康卫生、疫病防控以及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纳入线上课程开发内容。

(五)培训方式。理论知识、通用职业素质、疫病防治与卫生健康等综合性内容以及仿真模拟和技能视频演示等以线上培训为主;实操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实行线上学习线下实训融合开展。培训主体可选择各级政府部门推荐的线上平台,也可选择其它资质合法、信用良好的线上平台或自主开发的线上平台、APP软件等,组织培训对象,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等形式实施线上培训。

(六)考核评价。培训主体应严格出勤考核,完整留存学员线上实名注册、线上签到考勤、线上学习记录等相关视频或图片资料,培训台账资料及时归档备查,保存期限为4年。培训结束后,培训主体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规定的考核机制实施评价,符合规定的由相关部门、机构发放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下同)。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采取线上理论考试、生产过程考核、工作业绩考评等方式进行技能评价。

(七)申报和审核。按属地管理原则,培训主体应在开展线上培训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报告、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承训机构、培训方式及平台、课程设置、培训时长、成本预算、考评机制,线上学习线下实训融合开展的培训计划还应包括实训课程、场地设施、师资安排、成本预算、考评机制)等材料,培训由企业组织的,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纳入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

(八)补贴申领。具体申领程序和要求按26号文规定执行。其中,培训主体申领补贴时,除提交26号文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能够证明线上培训真实性的相关视频或图片等材料。

三、政策激励

(一)强化培训补贴政策支持。劳动者参加线上培训学时计入培训总学时,完成培训计划中全部内容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以上所需经费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标准由各设区市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则和补贴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二)鼓励支持就业重点群体参加线上培训。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参加线上培训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不含交通费补贴),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服务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挥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统筹协调,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二)做好宣传发动。各地要加强线上培训的政策宣传,做好线上培训与公共就业、人力资源市场服务的信息衔接,在公共就业、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以及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线上培训信息,推送相关链接,并通过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方式做好指导服务,引导各类劳动者积极参与线上培训。

(三)夯实培训基础。各地要面向社会征集线上培训平台,定期公布优质线上培训平台推荐目录,并结合产业发展和就业状况择优纳入“两目录一系统”。做好新职业开发,加快职业技能标准和培训教材开发,为线上培训提供基础支持。推动技工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发线上培训课程,开放线上培训资源。充分发挥技能大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作用,组织开发绝招绝技、技能及工艺操作法等技能训练微课,提升线上培训效果。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有关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主体免费开放培训资源。

(四)优化服务管理。各地要加强对线上培训的调度、统计和管理,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要以提升职业培训补贴便利性和有效性为核心,实现补贴网上申请,简化补贴办理流程,缩短补贴发放周期。积极推行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等实施线上审批或备案。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地采用预约申报、错峰受理、网络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受理材料。

(五)强化有效监管。各地要制定线上培训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线上培训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定期采集培训数据,分析线上培训状况,严格监管线上培训过程,杜绝套取培训补贴资金情况的发生。对以虚假线上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机构、培训平台及个人须依法依纪严惩。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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