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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校内汽车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28   点击:224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关于更换校内汽车通行证的通知

 

全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维护好校内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校内道路交通安全,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和谐和有序的校内交通环境。保卫科将对所有汽车的校园通行证进行重新核发,新通行证发放后,原校园汽车通行证作废,汽车必须凭新证出入校园。办理车辆通行证的具体办法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证范围
1
.校内公务车辆。
2
.教职工自备车辆。
3
.兼职人员自备车辆。
4
.与本校有协作关系的外单位和在校园内经营的外单位或个人的车辆。
5
.固定送货的车辆。
二、汽车通行证的种类
1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车辆通行证:适用于本校公务车辆、本校教职工自备车辆。
2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车辆临时通行证:适用于在我院工作的兼职人员本人自备车辆、与本校有协作关系的外单位车辆和在校园内经营的外单位或个人的车辆。
三、车辆通行证的发放办法
1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车辆通行证由校内各单位统一进行办理。

2.建东职业技术学院车辆临时通行证由校外协作单位和入校经营的外单位车辆,直接到保卫科办理。

四、办证费用
1
.校内公务车辆、教职工自备车辆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免费办理。
2
.与本校有协作关系的外单位车辆、在校园内经营的外单位车辆、固定送货的车辆办理校园通行证,收取证件工本费5/每证。

3.各类车辆凡因遗失等原因重新补办校园机动车通行证时,须交纳证件工本费5/每证。
五、车辆通行证的管理
1
.不符合上述办证范围的车辆不予办理。各部门在统一办理机动车通行证时必须严格把好关,本单位人员不能将通行证外借他人,如果因此发生问题,将由所属部门、单位和个人负责。
2
.发放新通行证后,原通行证作废。

3.没有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进入校园,必须按规定在门卫办理进校登记手续。
4
.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应将机动车通行证统一放置于前挡风玻璃内左下角的醒目处。

5.机动车通行证由保卫科统一管理与制作。保卫科可根据校园道路车辆管理工作需要,确定更换新的机动车通行证的起讫时间及新旧证的过度期限。
六、办证时间和地点
车辆通行证申请登记表请各单位在校园网下载,1231前各部门统一将校内汽车通行证申请登记表报送到保卫科。

附件:校内汽车通行证申请登记表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09-12-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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