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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创建平安校园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8-11-20   点击:149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建学[2008]35号

关于开展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创建平安校园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的意见》(苏发[2006]21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苏教社政〔2008〕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建东职业技术学院和谐校园创建规划》(建办[2008]13号),制定本意见。

    一、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指导思想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安全稳定、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师生为宗旨,紧密结合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研究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安全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切实维护学院师生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措施

    1、领导重视

    在学校和谐校园创建领导小组指导下,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把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纳入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抓实干,认真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2、组织健全

各部门工作组织网络健全,活动正常。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责任人具体负责,师生员工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局面。定期研究本部门维稳工作,及时解决维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3、职责明确

    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4、制度完善

    认真落实“依法治校”方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依法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5、教育有效

    政治思想、道德、法制、安全等教育工作形成制度,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校园治安防范工作,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维稳工作的知晓率达95%,参与率达90%以上。师生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制观点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形成风尚。

    6、措施落实

    各部门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工作到位,成效显著,不发生因检查、整改工作不到位而引发案(事)件、事故;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措施落实。

    7、防控有力

    校园治安秩序良好,无重大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严格执行校园交通规则和车辆管理规定,无交通事故。

    三、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考核和评分

    学年末,院和谐校园创建领导小组将按照维护安全稳定、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考评细则》(见附件一、二)对各部门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进行考核。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经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评定为安全文明部门,并给予适当奖励;得分在95分以上的部门,学院将授予“最佳安全文明部门”。对发生重(特)大安全、治安、消防、交通责任事故且直接影响到学院创建和谐校院成果的部门的主要责任人,学院将扣除其年终考核奖的30%,并追究其责任,触犯法律的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维稳工作的开展是创建和谐校园的客观要求,既有阶段性的奋斗目标,又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全院师生员工应上下努力,共同确保维稳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实现校园无刑事案件、无师生犯罪、无重大安全事故的“三无学校”,实现“发案少、秩序好、校园稳定、师生满意”的工作目标。

    附件一:系考评细则

    附件二:其他考评细则

    附件三:稳定、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

    附件四:校园治安管理规定

    附件五:安全考核奖办法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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