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人〔2012〕11号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省高等学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高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认定时间安排
1.
2.
3.
4.10月中下旬,集中上报申请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各高校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有关政策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今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2. 未经省教育厅授权的高校不可以独立开展本校拟聘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工作,否则测试结果无效。请有关高校于
3.各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测试标准、办法和规定的程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请各校于
4.各高校要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统一组织申请人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各校要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体检表、检验单,防止漏检或作弊。请各校于
5.各高校在网报现场确认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申报信息核实、确认,协助申请人在现场做好必要的修改和打印工作。严禁随意修改申请人信息,未经审核不得签署意见。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须与材料集中上报时人员名单一致。各确认点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系统管理,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确保系统安全。
6.今年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相关课程,须由各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申请表附后),经批准后,方可免考相关课程。
7.为保证认定质量,省教育厅将组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集中审核申报材料,认定结果经公示后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发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8.为推进网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请各高校于
四、联系方式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址:{域名已经过期}或{域名已经过期})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联系电话(传真):025-83758179,电子邮箱:jsjszg@{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2.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样表)
4.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外网申请操作步骤
5.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工作安排表
6.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情况表
7.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讯信息采集表
8.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一、工作流程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域名已经过期}或{域名已经过期}),在“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域名已经过期})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受委托高校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网上报名时间
三、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域名已经过期}),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人注册。
2. 根据系统提示,确认服务条款,选择认定机构、任教学科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
3. 依次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登录信息与申请信息;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5.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如果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只点击“暂存”,不点击“提交”,则无法成功报名;
6.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7.申请人在网报结束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申请表。
8.申请人每次操作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浏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所在高校人事部门(或所在学校其他负责教师资格工作的部门);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页,并按封面页所列目录提供材料;
4. 现场确认时,各高校有关负责部门将认定封面页粘贴在档案袋外部,当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确认无误的当场返还原件并在验核情况栏打“√”,依规定可以免于提供材料的请注“免”。
附件2:
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通过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生成);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归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 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6.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 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免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者还需提供有关免测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8.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相关免测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9. 1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学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部门公章);
10. 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11. 公办高校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高校教师需提供学校颁发的聘书及与学校签订的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12. 高等学校附属医院申请人须为教学岗位的临床教学人员,并提供相关教学岗位编制证明;
13. 免于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除外)及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人员需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或相关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高校出具的拟聘证明);免试证明由省教育厅人事处统一出具。
14. 以往取得过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15.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凡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均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审查验证。通过检验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印章,原件及时退回申请人。
二、材料填报要求
1. 申请人的填报
(1)“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
(2)选择确认点时应选择受理高校(一般为本人任教学校);
(3)“出生日期”格式为19XX—XX—XX,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
(5)“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
(6)“现从事职业”选择“在职教学人员”;
(7)“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8)“本人简历”应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填写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
(9)申请人过去取得的其他类别教师证及其号码手填在表格备注栏。
2. 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表的填写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对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2)“身体和健康状况”栏体检合格者填写“合格”;
(3)“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4)“普通话水平”一栏,在测试等级后,对符合申报条件者还需写上“合格”;对符合免测条件者写上“符合免测条件”。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应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各高校负责测评的专业小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
(6)“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一项,由高校组建的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校所有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师范和非师范教育类)进行评议,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加盖委员会印章及学校公章;
3.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
要严格按照表中的说明要求填写,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在学校直属系(部)工作的以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名义填写,在二级学院工作的可以二级学院党组织名义填写,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三、格式要求
1. 申请表格式
申请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每份申请表共2张纸,用订书钉装订牢固。
2. 照片要求
照片应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下方有效部位加印本人身份证号码。
纸质照片大小为小二寸,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时应先将电子照片像素大小调整为114(宽)×156(高)。
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3. 复印件格式
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单面复印。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四、各高校材料整理要求
1. 各高校有关负责部门需对本校全部申请人的申请表进行编号,并标注在材料袋和每份申请表的右上角。编号由年度代码(今年的年度代码为“
2. 核查复印件信息是否经过核验,复印是否规范。
3. 检查提交照片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粘贴在指定位置。
4. 材料排放顺序: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相片粘贴页;
(3)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5)归国人员需提供的学历鉴定证明复印件;
(6)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要求医院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明确的体检结论);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8)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9)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0)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免测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1)本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1年内教学任务书(加盖部门公章);
(12)公办高校编外聘用的教师和民办高校教师需提供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13)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4)申请人以往取得过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5)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3. 装订要求:将以上所列材料的第(3)至(15)项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钉,并放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相片粘贴页的后面,一齐装进材料袋中。
四、集中报送材料内容
1.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
2. 当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
3.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
4. 学校当年对符合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条件人员的公示公文;
5. 高等医学院附属医院情况表。
以上第2—5项同时提交电子版(邮件地址:jsjszg@{域名已经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