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门:
为了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查找差距,2012-2013学年部门期末总结及教职工学年考核作如下安排:
一.日程:
1.6月15日前教职工完成个人学年总结,各部门完成部门总结,并按《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核及奖励办法》进行部门考核测评;各部门将个人总结及考核结果、学年考核奖等次部门意见交组织人事处;
2.6月15日前组织人事处到各部门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学院将组织中层干部互评(时间另定)。
二.要求:
1.各部门总结(附电子稿)要简明扼要,15日前交院长办公室。
2.行政、工人编制人员学年考核奖分为:一等奖(20%)、二等奖(60%)、三等奖(20%)、基本奖四个等第,中层干部、教师及辅导员根据实际考核结果确定奖励等次。
组织人事处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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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12-13学年部门期末总结及教职工学年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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