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推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2012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投身教育事业。
2、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勇于承担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全心全意服务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参加为群众服务的各项活动,热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受到师生敬佩爱戴。
二、评选的原则、办法及名额
1、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层层推荐,好中选优。
2、优秀党员的评选,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各党支部进行评选,报学院党委。
3、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名额为在职教工党员人数的10%—15%,具体名额分配如下:直属支部1名;第一总支4名;第二总支5名。
三、具体要求
1、各党支部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评选质量,防止走过场。
2、评选结果于
3、学院党委在各支部评选结果的基础上研究决定本年度院党委表彰人员。
4、评选结果也作为申报省级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的侯选名单。
组织人事处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