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院优秀教师、青年教学能手、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为迎接第27个教师节的到来,表彰和奖励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学和管理等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学院定于今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为了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特制定此次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
1、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精神,讲求师德,为人师表,以优良的思想品格、科学道德和仪表言行,教育和影响学生。
2、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廉洁从教,作风正派,无私奉献。
4、同志间相互尊重,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二)工作业绩:
1、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对学生既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又热情关心,耐心帮助,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能按规定完成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量。
3、对教学工作精益求精,有完备的教学计划和教案并严格执行;教学辅导认真、及时,精心布置并批阅作业、试卷,考试考核从严要求;教学效果优秀,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学生满意率高。
4、评选院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近三年的学期、学年考核中至少有三次为优秀;评选青年教学能手近三年学期、学年考核均为良以上,且在院教学竞赛中获奖。
5、历次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在全院排名在前20%。
6、获得市级以上各种奖励者可优先参评。
(三)工作年限:
在本学院工作满三年以上。
(四)推选比例为本部门总人数的10%左右。
二、评选时间安排:
(一)各部门成立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小组,进行初评,9月1日前将推选结果报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核。
(二)院长办公会议审定。(9月5日)
(三)公示。(9月5日至9月7日)
三、奖励办法:
9月8日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并作为省、市级评选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候选人。
附件:部门评优推荐汇总表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