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院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对2009年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 相关人员对照评审条件(评审条件见组织人事处网页),符合评审条件者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所在系初审并给出推荐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11月16日—11月20日);
二、组织人事处根据评审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合格者名单报经批准后,发放相关表格与材料袋;(11月23日—11月27日)
三、初审合格者填表并准备相关材料、证件(复印件),并交组织人事处(11月30日—12月4日);
四、组织人事处汇总申请评审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并报院中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12月9日);
五、评审结果公示、报批,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12月10日— 12月18日 )
六、学院发文公告评审结果及聘用决定,并于次月落实相应待遇。
组织人事处
2009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