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考核工作安排,为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2019-2020学年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现将本学年度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
(一)公正、公开原则。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考核标准、内容、方法及结果公开。
(二)讲实绩、重实效。在遵守师德师风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注重工作实效与实绩。
三、考核时间
2020年7月2日至7月8日。
四、考核内容和组织机构
考核内容应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进行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核时要坚持以德为先,始终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摆在考核首位,严格执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考核工作的决策和协调,统一领导学院考核工作。根据岗位聘用情况下设四个考核小组(教师组、辅导员组、行政管理及后勤组、中层干部组)。
1、教师组依据学校教师有关考核规定,核实、计算、汇总教师工作量及考核等级。
2、辅导员组依据学校辅导员有关考核规定,考核辅导员学年工作情况,确定考核等级。
3、行政管理及后勤组按各行政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依据学校有关考核规定进行考核,确定等级。
4、中层干部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通过中层干部集中履职情况介绍(每人2-3分钟)、部门测评、干部互评、领导小组测评的形式进行考核,确定等级。
五、考核等级
学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等级人选的确定要严格按标准、条件,不搞照顾,做到宁缺毋滥。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晋职、调资、奖惩、考核奖发放的主要依据。
七、考核程序
(一)各考核小组向本小组教职工传达考核文件要求,组织做好教职工学年度小结,填写年度考核表。
(二)各考核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在依据学院考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小组考核细化要求,并向本小组教职工通告。
(三)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细化要求,组织本小组教职工完成考核,确定考核等级。
(四)各考核小组将考核细则文件、考核结果于7月8日中午之前报学院人事处。
(五)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并根据学年考勤记录,结合质量监控部评价结果情况,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和年终考核奖等级。
(六)考核结果和考核奖反馈给各小组。
(七)考核材料由人事处归入个人档案。
八、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电话85137031。
人事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