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全院师生停车、进一步规范学院电动车、自行车停车充电的管理,学院于暑期在校园建设和改造了数个停车棚,相关充电设施齐备,完全能够满足师生停车需要,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全院师生及物业人员、外来人员的电动车、自行车一律按大致划分区域停入车棚,各部门停车区域划分如下:
1、一、二号教学楼工作区人员的电动车、自行车停入一号教学楼后车棚。
2、图书馆、信息楼、总务处、食堂员工、1-7号宿舍楼人员、超市、各营业厅工作人员的电动车、自行车停入原车棚内。
3、专家楼、八号楼、体育场工作生活区人员的电动车、自行车停入八号楼车棚。
请各部门及时告知相关人员按照通知精神至固定区域停车,学院将于本周组织专人检查落实情况,请遵照执行。
保卫科